

2008年3月20日,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研讨会在天津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何越峰副司长、执法管理处赵梅生处长,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执法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交易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与会代表围绕进一步加强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与会代表表示,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这一年来运行良好,各局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深层次的合作。通过合作,各局加强了相互联系、进行了深入的了解与沟通,共同推动了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与会代表还对《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和《环渤海区域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方案》两个合作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协作协议》旨在通过协议实现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共享,加强环渤海区域各知识产权局之间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协作,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环渤海区域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方案》旨在建立相互交流的知识产权平台,吸引国内外的投资,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此次研讨会的实践意义重大,拟通过《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和《环渤海区域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建设方案》开展更深层次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不断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