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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和平区政府签订合作议定书共同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
(200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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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6日,市知识产权局与和平区人民政府就共同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签署了合作议定书。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志敏,和平区委书记李金亮、区长张盛如及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何志敏局长首先代表市知识产权局感谢和平区委、区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肯定和平区知识产权工作多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他表示市知识产权局将积极深化、加强与和平区的密切合作关系,共同探索符合知识产权科学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指导和平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支持和平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和平区服务。

  和平区委书记李金亮在讲话中,对和平区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介绍。他表示,和平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将为和平区今后发展注入活力,作为首批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区县,和平区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将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济、贸易等工作有机结合,化科技、资源优势为知识产权优势,不断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实现知识产权强区的目标。

  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县工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具备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较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的区县开展的工程项目,进入工程的区县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筹布署下,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区域知识产权新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市知识产权局与和平区政府将在共同探索区域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发展模式、区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以及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等五方面进行密切合作,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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