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
2、组织、协调和推进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起草工作;
3、组织对纲要和专题研究成果的评审工作;
4、组织、协调和推进纲要的实施工作;
5、向领导小组汇报与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工作有关的国内外重大活动;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办理领导小组各类文件;
2、承办各类战略工作会议;
3、负责战略调研工作;
4、负责战略宣传工作;
5、负责战略的实施推进工作;
6、负责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工作;
7、负责区县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协调工作;
8、编发《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简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