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人员申报-->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条件 (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二、提交材料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三、申请方式 四、通知 |
|||||||
|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主办 津ICP备05007988 电话:(022)23039888
|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大厦A座2层) 邮编 300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