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其他相关资料

二、法律状态检索程序

1、检索申请人填写《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申请表》,同时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2、我局核对《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后,将核验表及时传真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3、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登记簿副本制作并传真给我局。

4、我局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出具专利法律状态检索证明,并在出证机关盖章处加盖"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审核专用章",及时通知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申请之日起,到出具证明之日止,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四、相关政策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加强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1997]1号

2、中国专利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1997]第67号

3、海关总署、中国专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专利权海关保护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署监[1997]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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