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申报-->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委托方应填写《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委托书》;

  2、委托方应提供有关鉴定文书资料和检材,单位委托的提供营业执照, 个人委托的提供身份证。

二、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申请程序

  1、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委托

  委托方应提交《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委托书》,其他文档、证照等材料用扫描、数码照相等方式制成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天津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law@tjipo.gov.cn),本机构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

  (1)符合受理条件的,天津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通知委托人鉴订《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委托材料不充分尚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通知请求人补充相关材料。请求人应当于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补充材料送达,否则视为撤回委托;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受理的,通知委托人并说明理由。

  2、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受理

  受理鉴定委托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受理规则》执行。

  3、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组织和实施鉴定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程序》执行。

  4、本机构在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三、办理时限

  自决定受理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委托之日起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复杂、疑难的司法鉴定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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