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或产品认定申报-->办事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的有关规定,我市企事业单位以其专利产品或技术(包括非专利技术或产品)参加国内或国际展览前,需对有关的专利技术或产品(包括非专利技术或产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确定专利技术或产品(包括非专利技术或产品)是否与其他专利技术或产品相冲突,防止侵犯专利权纠纷的发生。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专利产品
1.专利证书、专利年费缴纳清单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专利权登记簿副本及复印件一份(或请求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代为办理)
3.《专利产品认定表》
4.单位经营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二)非专利产品
1.本技术或产品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关键技术简介
2.《技术或产品认定申请表》
3. 单位经营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二、专利技术或产品认定申请程序
(一)专利产品申请单位
1.申请单位将应提交的各种材料准备齐全;
2.申请单位应按照《专利产品认定申请表》有关事项填写清楚,并提交受理部门;
3.市知识产权局在收到《专利产品认定申请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通过意见反馈通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可在规定的受理时限之后通过网上查询审核意见,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二)非专利技术或产品的单位
1.申请单位将应提交的各种材料准备齐全;
2.申请单位应按照《技术或产品认定申请表》有关事项填写清楚,并提交受理部门;
3.市知识产权局在收到《技术或产品认定申请表》之日起10个工作内将审核意见通过反馈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可在规定的受理时限之后查询审核意见,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三、办理时限
以申请单位提交的合格材料之日起,无特殊情况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检索审核意见。